本文作者行者13文笔流畅,小说情节紧凑,形象的描绘了自古深情留不住,唯有套路得人心的故事,而且冷静理智毒舌的诙谐幽默对话也是一大看点,穿插全文使阁楼里的旧相机原本沉重的狗血虐恋梗看起来欢乐轻松。
第1章
陈建国把最后一盘糖醋排骨端上桌时,客厅的挂钟刚敲过六点。水晶吊灯的光芒落在油亮的排骨上,泛出琥珀色的光晕,这是女儿林晓雨最爱吃的菜。他解下沾着酱油渍的围裙,袖口磨出的毛边蹭过手背 —— 这件蓝格子围裙已经用了八年,和他手腕上那块表带开裂的电子表一样,都是这个家最沉默的见证者。
“爸,我同学约了晚自习,先走了。” 晓雨背着书包冲过来,抓起两块排骨塞进嘴里,含糊不清地往门口跑。她的运动鞋在玄关蹭出两道灰印,陈建国下意识地拿起抹布,却被女儿回头的眼神钉在原地。
“爸,你能不能别总跟个老妈子似的?” 十六岁的姑娘皱着眉,“我同学都笑话我,说你比我们班同学的奶奶还会做饭。”
抹布从手里滑落到地板上,发出轻微的声响。陈建国看着女儿带上门的背影,耳边还回荡着那句 “老妈子”。厨房抽油烟机的余温还在瓷砖上残留,他低头盯着自己的手 —— 指腹上有常年切菜磨出的茧,虎口处留着去年削山药时过敏的红痕,指甲缝里还嵌着洗不掉的葱姜味。
这双手,二十年前曾握着单反相机,在玉龙雪山的雪地里按下快门;曾拎着登山包,在虎跳峡的悬崖边搭起帐篷;曾在敦煌的沙漠里,接住过滑落的夕阳。
客厅的门被推开,林慧踩着高跟鞋走进来,公文包 “咚” 地砸在茶几上。她脱下米白色西装外套,露出里面真丝衬衫,领口别着的珍珠胸针在灯光下闪着冷光。最近公司的并购案压得她喘不过气,副总李梅明里暗里的排挤更是让她心力交瘁。“今天的会议纪要放我书房了?” 她一边解项链一边走向卧室,声音里带着难以掩饰的疲惫,指尖因长期握笔而泛着红。
“放了。” 陈建国弯腰捡起抹布,“汤在砂锅保温着,是你喜欢的莲藕排骨汤。” 他记得她小时候住外婆家,每到秋冬,外婆总会炖一锅莲藕排骨汤,那是她最念的味道。
“没时间喝,” 林慧的声音从卧室传来,伴随着拉链声,“总公司那边发了新的并购方案,我得连夜看完。” 她对着镜子扯了扯衬衫领口,锁骨处的淤青隐约可见 —— 上周董事会上被李梅故意撞了一下,撞到桌角留下的。
陈建国看着砂锅上跳动的小火苗,想起早上菜市场那个卖藕的老农说的话:“现在的年轻人啊,总把日子过成速食面,哪懂小火慢炖的香。” 他苦笑了一下,把排骨倒进保温桶,明天晓雨带到学校当加餐正好。其实他知道,林慧不是不爱喝,是真的太忙了。当年她爸突然中风,家里的公司群龙无首,是她硬着头皮接过来,这一扛就是十五年。
夜里十一点,陈建国起夜时经过书房,门缝里还透着光。他端着杯热牛奶站了会儿,终究没敢敲门。上次他送夜宵进去,正撞见林慧对着电脑掉眼泪,看到他来慌忙擦掉,说眼睛进了沙子。走廊尽头的储物间虚掩着,上个月林慧说要重新装修,让他把没用的东西清出来。他推开门,积灰的纸箱堆到天花板,最顶上那个印着 “云南特产” 的箱子摇摇欲坠。
搬下来时,纸箱侧面裂开个口子,露出半截褪色的红绸带。陈建国蹲在地上拆开胶带,一股混合着樟脑丸和旧纸张的气味涌出来 —— 里面是他的大学相册,还有那台被遗忘了二十年的海鸥牌相机。
相册第三页,二十岁的陈建国站在布达拉宫广场前,晒得黝黑的脸上咧着嘴笑,军绿色的冲锋衣被风掀起一角。他背着那个洗得发白的登山包,手里举着这台海鸥相机,镜头对着远处的雪山。照片背面用钢笔写着:“2002 年夏,离天空最近的地方。”
陈建国的手指抚过照片上的自己,指腹被粗糙的相纸磨得发痒。那年他刚考上大学,是摄影社最年轻的成员,最大的梦想是拍遍中国的名山大川。也是在那年夏天,他在火车上遇见了林慧。
林慧穿着白裙子坐在窗边,阳光落在她翻书的手指上,像撒了层金粉。他忍不住按下快门,却被她发现。“偷拍是不礼貌的。” 她皱着眉,却在看到照片时笑了,“不过拍得还行。” 后来她告诉他,那天她正因为父亲逼她相亲闹别扭,他的镜头像道光,突然照亮了她憋闷的世界。
后来他才知道,林慧是南方富商的独生女,家里正在为她物色上门女婿。“我爸说,只要你入赘,毕业后就能进我们家的公司。” 林慧在咖啡馆里搅动着拿铁,眼圈泛红,“我知道这对你不公平,可是……” 她没说下去,陈建国却懂了 —— 她弟弟天生残疾,根本撑不起家业。
他看着窗外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,想起老家那三间漏雨的瓦房,想起病床上的母亲。沉默了半小时,他点了头。那天晚上,他把所有的摄影器材锁进箱子,连同那个关于走遍世界的梦想,一起塞进了学校宿舍的床底。林慧偷偷来看他,塞给他一个存折:“这是我攒的钱,你先拿去给阿姨治病。” 他没收,却在心里记下了这份柔软。
“爸?你怎么在这儿?” 儿子陈阳的声音从身后传来,他刚放暑假回家,手里还拿着笔记本电脑。
陈建国慌忙合上相册:“没事,整理点旧东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