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圈太子爷向我求婚时,我看见了弹幕。
【男人不自爱,就像烂白菜,弃了哈。】
【姐妹先别急着走,男主跟炮灰求婚只为气女主,男主还没饿到这种地步!】
【后期男女主误会解开后,男主第一时间就把炮灰踹了。】
【炮灰还想蹦跶,直接被男主卖到东南亚去了。】
看着满屏幕对我悲惨下场的描述,我没心没肺地笑了。
毫不犹豫地对陆以淮说出了「我愿意」。
1
我从小就爱慕虚荣。
明明是保姆的女儿,却对外宣称是富家大小姐。
从我中学开始,我妈就在顾家当保姆。
我也理所当然地成了顾家小公主顾雅月的跟班。
那时候,我们身量相当,体型相仿。
于是,我机智地将顾雅月扔掉的衣服偷偷捡走。
我穿到学校去炫耀,以维持自己的大小姐人设。
可惜还没来得及多穿几次,就被顾雅月发现了我的不要脸行径。
她当着众人的面扒光了我的衣服,让我跪着给她赔礼道歉。
当时我哭着问她:
「这些衣服我问了你很多次了。
「你明明自己都说不要了,我才拿去穿的。
「我没有偷,我不是小偷!」
当时她是怎么说的呢?
她居高临下地望着我,淡淡道:
「看我穿过的衣服套在你身上,感觉挺恶心的。
「一想到你这样的人也能和我穿同样的衣服,我就觉得——
「脏。」
我猜,顾雅月当时说这些话,一定是想让我认清自己的身份——
野鸡就是野鸡,偷了几根华丽的羽毛沾在身上,也变不了凤凰。
然而,她低估了我的不要脸程度。
当我被按在地上,努力抬起脸看她,心里想的却是:
【原来仅仅是我的触碰,就能让你感到这么恶心。
【那如果有一天,我用这双手,玷污了你所珍爱的一切呢?】
2
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。
我家境普通,无法给我任何托举。
脑子也一般——
拼命学习了三年,最终也只考上一所普通的双非一本大学。
指望我自己飞黄腾达是不可能的了。
看来看去,我浑身上下最大的优点就是这张脸,还有这副凹凸有致的身材。
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成为了一个捞女,每天游走在各种有钱人之间。
捞女这门行业也是有学问的。
靠着在顾雅月身边多年的耳濡目染,我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。
能够一眼分辨出人群中谁是值得下手的真富豪、谁是打肿脸充胖子。
只可惜,有钱人也并不是傻子。
指望他们一掷千金为红颜,纯属痴人说梦。
在他们眼中,我这种捞女不过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物罢了。
那些级别高点儿的有钱人,甚至连看都懒得多看我一眼。
生怕会因此降低他们的格调。
当了大半年捞女,对我伸出橄榄枝的只有两类人——
大腹便便、油腻猥琐的暴发户;
和不学无术、在家族中不受宠爱,靠着信托混吃等死的纨绔子弟。
偏偏我这人吧,心比天高。
看得上我的,我瞧不上;
我瞧得上的,又看不上我。
在我「最想扒上的金主」榜单上,排行第一的是陆以淮。
大名鼎鼎的京圈太子爷。
不仅有钱、有权、长得又帅。
最重要的是,他还是顾雅月的未婚夫。
而我自从中学时被顾雅月扒了衣服后,就化身阴沟里的老鼠,天天阴暗爬行,意淫自己哪天飞黄腾达了,狠狠压顾雅月一头。
到时候,我就把陆以淮抢过来,让他给我当狗。
而顾雅月只能看着曾经的心上人与我出双入对,黯然神伤……
光是想象一下这副画面,我就乐得直呲大牙。
当然,意淫终究只是意淫。
实际上,我连去勾搭陆以淮的狗胆都没有。
毕竟,我是真的见过有同行对陆以淮投怀送抱,被他扒光了衣服扔给整个酒吧的人享用。
要不怎么说他和顾雅月是天生一对呢?!
连扒人衣服的喜好都如此相似。
我脸皮虽厚,胆子却小。
对于这种天生有扒人衣服权力的所谓人上人,骨子里就带了几分谄媚和恐惧。
别看我背地里意淫得爽歪歪;
真遇见这两尊大佛,还不是诚惶诚恐、毕恭毕敬地喊一声「陆少」「顾小姐」。
所以当酒吧包厢里,陆以淮招手让我过去时。
我老实得跟条乖狗似的就走过去了。
「陆少,您有什么吩咐吗?」
陆以淮眯起眼睛,盯着看了我一会。
「